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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修养,叫不强人所难

原文:
注释

责人以其所可勉[1],而不强人以其所不能。

出处:

《卷二十七·续编二·与王晋溪司马》

译文:
要用他人努力可以做到的事情去要求他,而不是用他人做不到的事情去勉强他。
解析:

明正德十二年正月,王阳明正式在赣州开府办公,履行巡抚南赣的职责,并给举荐他的兵部尚书王琼写了一封书信。信中,王阳明首先感激了王琼的知遇之恩,之后又委婉表达自己体弱多病、才疏学浅,无法承担巡抚重任。此外,王阳明还希望王琼对他人委以重任的时候,要用对方努力可以做到的事情去要求他,而不是用他做不到的事情去勉强他。很显然,这只是王阳明自谦的说法,并无否定王琼之意。但王阳明所言,确实给喜欢强人所难的人提了一个醒。 孔子曾说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与人相处要学会推己及人。比如不想被人勉强做不喜欢的事情,就要推想到别人也是如此,所以也不去勉强对方。孔子就是一个身体力行不强人所难的人。有一天,孔子准备与弟子们外出,但外面正在下雨,而他们都没有带伞。于是,有弟子提议 :“子夏有伞,可以去找他借。”孔子没有答应,解释道 :“不要去,子夏家里本来就很缺钱。我听说与人交往,要推许他擅长的东西,同时要避开他缺少的东西,这样才能长久。”孔子深知,子夏虽然有伞,但是他家境贫寒,伞也算是比较贵重的财物,自己作为他的老师,如果想借伞他肯定会给,但是心里难免会担心损坏或者遗失。与其如此勉强,还是不要让他为难的好。 孔子虽给后人做了很好的示范,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少人不知推己及人,做出许多强人所难的事情。例如,明知他人不想喝酒或者不能喝酒,还极力劝酒,终酿惨剧。 2018年春节,据新闻报道,袁先生与几名朋友一起聚餐。酒过三巡,袁先生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便前往另外一家酒楼吃饭。饭桌上,袁先生一再表示已经和朋友喝了很多酒,但因其喝酒不易“上脸”,单位的领导、同事都以为他是在故意推辞,反而愈加卖力劝酒。结果,袁先生被一劝再劝地喝了一整瓶50度的白酒,出酒楼时直接仰面倒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无独有偶,2017年5月,李先生应邀参加大学同学聚会。大学期间,李先生曾因酒精过敏住院,但此次聚会同学们都认为李先生出入社会十年,早已对酒精有了耐受力,便不顾李先生一再表示自己仍然酒精过敏的事实,极力劝酒。后来碍于面子,李先生在同学们的轮流劝酒下喝了不少,结果猝死于回家路上。其实因劝酒而酿成惨祸的又岂止这两个案例,因强人所难而引发的惨剧更不知几许。很多时候,人们都在有意无意地勉强别人做一些事情,比如父母不顾孩子的志愿而强迫其报考“热门”“好就业”的专业 ;丈夫不顾妻子的意愿而勉强其生二胎 ;家属不顾产妇的身体和感受而勉强其顺产 ;领导不顾下属的短处,强行要求其做一些本不擅长的工作,等等。强人所难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善于换位思考、以自我为中心,这种做法只会把对方推得越来越远。实际上,不强人所难是一种高情商的表现,它既不是妥协也不是逢迎,而是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保持一个舒适又合理的状态。 唐代诗人白居易言 :“不求土所无,不强人所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厌恶,也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弱项。所以,人与人之间,无论说话做事都应该尽可能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份相互理解,多一分通情达理,尽量做到不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