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亭说
正德十年乙亥
《卷七·序记说·矫亭说》
王、方两家的情谊结缘于弘治十四年(1501年),当时王阳明之父王华主考应天府乡试,曾亲自录取方鹏及其弟方凤。王华不仅和方家兄弟有“座主”之谊,方鹏还曾问学于王华,二人亦有“师徒”之谊。之后,方家兄弟与王阳明的得意弟子兼妹婿徐爱同在正德三年中举入仕,两家的交往也日渐增多。正德五年(1510年)十一月,正在南京礼部任主事的方鹏因父亲方麟离世而要回乡丁外艰[9],临行前他希望王阳明能为其父做一篇墓表,王阳明受请作《节庵方公墓表》以示悼念。正德九年七月,方鹏服阙,升任南京刑部员外郎。此次在家乡昆山丁忧期间,方鹏建了一座亭子,并将其命名为“矫亭”。重回南京后,他希望王华能为自己的这番改过之心撰记留念,王华欣然受邀作《矫亭说》,并由王阳明以行草书成。正德十年,当王阳明得知方鹏又因母丧而要回乡丁内艰时,便将其父的《矫亭说》稍作改写后再次赠予方鹏[10]。 对于与朋友的相处之道,王阳明认为,一是要谦逊,二是不能直斥其过。若想不直斥其过,就要“箴规指摘处少,诱掖奖劝意多”,即在给别人提意见时,不要直戳他的过失,要先肯定他、给予自信,再指出不足、给出方向,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在发现挚友方鹏的修养之路特别是对改过的理解逐渐偏离儒家正道时,王阳明便借为矫亭作记这一机会,委婉劝告,巧妙指正,向其阐明儒家真正的改过之道,即在实践中省察克治、反身克己。也因此,王阳明在改写后的《矫亭说》中更加突出了以“克”伐“矫”的意图,这正是他不愿方鹏也落入世俗对改过的狭隘认知而采取的规劝之道。在王阳明看来,造成一个人气质、性格、生活方式等出现偏颇的根源正是个人心中的私欲杂念,而“矫”的本意是将弯曲的事物弄直,更多的只是对表面现象进行纠正,若是在矫正过程中失去节度,很容易矫枉过正,从一种偏颇走向另一种偏颇,这样就不可能实现纠正气质之偏的初衷。但王阳明发现,当下的君子在改过时大多盛行“矫正”之风,而不知改过也讲究中和之道。所以,他提出儒家士子的修身养性更应看重“克”,即在实践中去除物质欲望和私心杂念。事实上,自南京讲学以来,王阳明就尤为提倡“克己”的作用。不同于朱熹提倡的“克己先要弄清何为天理、何为私欲”的观点,王阳明认为,只有“克己”才能知“天理”,这个“天理”也正是纠正气质之偏所需的节度。而“天理”存于心中,只有真正认识自我,才能知“天理”、存“天理”,所以,“天理”也就是人人皆有的“良知”。如果人能够克服心中导致偏颇的因素,也就意味着“良知”战胜了私欲 ;私欲被战胜了,也就意味着“天理”在人心的恢复。如此,个人外在的气质性格、行为举止、生活方式等也就不会再有过度或不及的偏颇了。同时,“克己”功夫的践履不可间断,并且“克己”与本体所处的动静状态无关,一味求静反而更容易潜藏私欲。因此,王阳明提倡的是于动时“克己”,通过具体事情来实现省察克治。诚然,修身养性的过程离不开“克己”,但本体注重扫除私欲更是为了达到理想的“我”。正如《传习录上·薛侃录》中说“人须有为己之心,方能克己 ;能克己,方能成己”,这句论述也是王阳明对孔子“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说法更加具体的阐明。因此,“克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我的完善与发展,“克己”的实质则是“致良知”。对于王阳明在克己之道上的透彻认识,日本儒学家冈田武彦直言 :“如此鲜明的立场,胜于宋儒数倍。” 如今,《矫亭说》共存世两篇 :一篇仅为王阳明手书记录,一篇则是他的再创作。手书记录的版本今藏于上海博物馆,已成为王阳明行草书的代表作,后世将其由一篇完整的手卷割裱成册,钱大昕、陆世仪、归庄等名家纷纷在册中题跋。其中,钱大昕的题跋写道 :“……笔势纵逸似李北海,生平所见先生真迹,以此为最矣。”虽然受此赞誉,但《矫亭说》只是王阳明书法成就的一小部分。王阳明对书法的喜爱来自父亲龙山公王华、祖父竹轩公王伦的熏陶,自幼始之。弘治元年(1488年),17岁的王阳明到江西南昌迎娶夫人诸氏时,见“官署中蓄纸数箧”,便“日取学书,比归,数箧皆空,书法大进”,可见,王阳明的书法技艺是刻意磨炼的成果。但他并不是简单地从外形上临摹古人,他曾对弟子说 :“吾始学书,对模古帖,止得字形。后举笔不轻落纸,凝思静虑,拟形于心,久之始通其法。”学而思之、不罔不殆,在书法中践行“知行合一”思想,这才是王阳明区别于一般书法家的过人之处。他甚至说 :“乃知古人随时随事只在心上学,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对于王阳明的书法造诣,明代书法大家徐渭称赞道 :“古人论右军(王羲之),以书掩其人,新建先生(王阳明)乃不然,以人掩其书。今睹兹墨迹,非不翩翩然凤翥而龙蟠也,使其人少亚于书,则书已传矣。”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归庄也赞誉说 :“……阳明先生,一代儒宗,而亦工于书法如此,岂非艺即道耶!余学道不成,而谬以能书名,既耻为一艺之士,其敢不勉。”
君子之行,顺乎理而已,无所事乎矫[1]。然有气质之偏焉。偏于柔者矫之以刚,然或失则傲 ;偏于慈者矫之以毅[2],然或失则刻[3] ;偏于奢者矫之以俭,然或失则陋。凡矫而无节则过,过则复为偏。故君子之论学也,不曰“矫”而曰“克”。克以胜其私,私胜而理复,无过不及[4]矣。矫犹未免于意必[5]也,意必亦私也。故克己则矫不必言,矫者未必能尽于克己之道也。虽然,矫而当其可,亦克己之道矣。行其克己之实,而矫以名焉,何伤乎!古之君子也,其取名也廉[6] ;后之君子,实未至而名先之,故不曰“克”而曰“矫”,亦矫世[7]之意也。方君时举[8]以“矫”名亭,请予为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