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籍库 索引库 全文库 作品库 法帖库 乐童库 专家库 阳明百科 藏书馆 论道阳明 事记
  1. 当前位置:
  2. 修心库
  3. “致良知”,并不是简单地做善事

“致良知”,并不是简单地做善事

“致良知”是王阳明哲学的究竟之说。“致良知”实际上也即“知行合一”,只不过这里的“知”是指“良知”而言。什么是“良知”呢?

按照王阳明的理解,“良知”就是“心即理”的“心”,是人人所具有的“本心”,这一“本心”与天道是同一的,因为它实质上即天道在人的存在,所以也即“性”,是人的真实本质。“致”的意思是“推致”,也即“体现”“表达”“实践”之意。“致良知”也就是把自己本有的、与天道相一致的、标志为人自身存在的、真实本质的“良知”,在我们日常的生活实践之中体现出来。当然,这里会涉及一般意义上关于“良知”自身存在的“性质”问题。

王阳明肯定我们的本然“良知”,既然称之为“良”,就一定是“好的”,也即“善的”,因为良知即天道,天道即至善,“良知”的善是由天道的至善来保证的。正因为如此,“致良知”就是要求我们把自身“良知”的本然善体现于、落实于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使我们能够享有一个善的世界。

为什么要“致良知”呢?这有个哲学上的道理。在王阳明那里,“良知”被理解为人本身存在的真实状态,是人的生命本质真实。如果我们懂得“致良知”,能够在日常生活实践之中把自己的良知如实地体现出来,那么我们就享有一种与自己的生命本质相一致的现实生活,我们就是一个“有根基”的人,是体现了生命自身的完整性、独立性与自主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而总是以私心、私利、私欲的满足为目的,那么我们就会在外物的追逐之中丧失自我生命的本质,就会成为一个没有生命根基的、东倒西歪的人,就会造成现实生活与生命本质之间的断裂,从而使生活走向生命目的的背反。所以,“致良知”是保持生命统一性与完整性的有效手段。只有生命有一个坚实的安立的基础,我们才能在天地间堂堂地做人。

“良知”既然即天道,而在中国文化之中,天道不仅是一切万物存在的本原,同时也是一切存在的价值本原,那么“致良知”就不仅是使生命回归于本然真实的根本途径,而且也是使生命获得其存在意义与价值的根本途径。现实生活中的人,无非与人打交道、与事打交道,我们总是处于各种各样的交往活动之中,交往活动就构成了我们的生存方式,生命也就体现于各种各样的交往活动之中。如果我们能够把自己的良知推致于事事物物、体现于各种各样的交往对象那里,那么我们在实践着自己良知的同时,就在实践着天道;在建构着自己的生活世界的同时,就在建构着自己生命的意义世界与价值世界。

按王阳明的观点,“良知”总是“正”的,总是公平正义的,我们为人处世之所以发生偏差,根源上说就是不懂得“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而是掺杂了太多的私心私意。私心私意,即偏,即是不中不正,即是不义。因此在与具体人物、事物相交往的过程中,去掉“我”的私心私意,还原事物的本来面貌,使事事物物皆得其正,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致良知”,就是“致知格物”。把自己的本然良知通过现实的生活实践,体现于一切交往活动之中,同时也是“知行合一”的深层内涵。

众所周知,王阳明曾有所谓“四句教”,第一句就是“无善无恶心之体”。这句话从古至今受到人们的无数诘难与批评,因为儒家思想向来主张“性善论”,王阳明竟然说“无善无恶”,岂不糟糕透顶,还是“圣学”吗?虽然“四句教”问题相当复杂,这里不便展开讨论,但笔者仍想就“无善无恶心之体”一句做些简明阐释。

在王阳明那里,“心之体”就是“性”,就是“良知”,就是“天道”。天道必然是“至善”本身,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应说心体为“无善无恶”。但王阳明讲“无善无恶心之体”,实际上正是为了强调心体的“至善”意义。他说过:“无善无恶,是为至善。”因此显而易见,“无善无恶心之体”并不是要取消心体本身“至善”的规定性,真正关键的问题,只是如何来理解“至善”而已。

什么是“至善”呢?就是最高善、绝对善。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善”,都是相对于“不善”或“恶”而言的,也即相对价值意义上的善。但心体的善、良知的善,却是超越于一切相对价值的,是一切相对价值的本原,所以称之为“至善”。正因为这一“至善”是超越于相对意义上的“善恶”的,所以说它“无善无恶”。

正因为它“无善无恶”,它才可能成为绝对的价值中立,才能够对一切相对价值意义上的善恶进行分辨与判断(知善知恶)。好比眼睛本身必须无色,它才能够区分赤橙黄绿青蓝紫,若它本身有色,那么对具体事物的颜色判断也就发生混淆了。又好比数轴上的原点,它非正非负,超越正负,所以才使一切正数、负数皆得以清晰区分。良知的“无善无恶”,正是就它既是一切相对价值的本原、又是一切相对价值的现实判断者而言的。“无善无恶”而能“知善知恶”,所以是“至善”,是绝对的价值中立。王阳明曾说:“良知即未发之中。”“中”就是正直公义、廓然大公、无私无偏。良知即中道之体。公平正义,即至善。王阳明讲“无善无恶心之体”,实际上正是特别强调了中正公义即最高善。

我们不论与人、与物相交往,如能把自己“心之体”的本然良知实现出来,处事大中至正、公义廉明,不掺杂任何私意私心而还原事物原有的本来面貌,就是“致良知”,就是对于最高善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