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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南赣乡约》为乡学著作。由明朝王守仁撰,颁布于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
王守仁于正德十二年被任命为南赣汀漳等处巡抚。王守仁十分重视社会教育,他颁布了关于“十家牌法”的一系列文告,目的是实施军训、改革风俗、增进道德。明正德十五年,又颁布了《南赣乡约》,是约凡十六条,规定了全乡人民共同遵守的道德公约,其中涉及军事训练、政治教育、道德陶冶等内容。首先肯定了社会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人的善恶是教育造成的,寇盗是由于官吏的教育无方及长辈的训诲不早,朋友的奖劝失时所致。第二,确定了社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善良的人民和养成仁厚的乡风民俗,“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第三,规定了社会教育的内容是在家则遵孝悌之义,在乡里则相助相恤,劝善戒恶,讲信修睦,息讼罢争等。第四,指出了社会教育的办法应依靠群众的批评和检讨,因为人虽至愚,责人则明,人虽至聪,责己则昏,他认为使民众互相监督和集体表扬或检讨的方法是改造民众的道德人格之最有效的方法。
该乡约还规定了积极的任务和消极的禁令,并对“乡约会”这一组织机构、负责人职掌、活动方式、开会程序、礼仪制度等作了详密的规定。同约人中推年高有德者一人为约长,下设二名副约长,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还设知约、约赞等职,组织十分严密,各有其职权。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裁处,陷人于恶罪,则坐约长约正诸人。
原文
咨尔民,昔人有言:“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民俗之善恶,岂不由于积习使然哉!往者新民盖常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而为暴,岂独其性之异,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尔父老子弟所以训诲戒饬于家庭者不早,薰陶渐染于里闬者无素,诱掖奖劝之不行,连属叶和之无具,又或愤怨相激,狡伪相残,故遂使之靡然日流于恶,则我有司与尔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责。
呜呼!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呜呼!人虽至愚,责人则明;虽有聪明,责己则昏。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
一: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众所敬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礼仪习熟者二人为约赞。置文簿三扇:其一扇备写同约姓名,及日逐出入所为,知约司之,其二扇一书彰善,一书纠过,约长司之。
一:同约之人每一会,人出银三分,送知约,具饮食,毋大奢,取免饥渴而已。
一:会期以月之望,若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许先期遣人告知约。无故不赴者,以过恶书,仍罚银一两公用。
一:立约所于道里均平之处,择寺观宽大者为之。
一:彰善者,其辞显而决,纠过者,其辞隐而婉,亦忠厚之道也。如有人不弟,毋直曰“不弟”,但云:“闻某于事兄敬长之礼,颇有未尽,某未敢以为信,姑书之以俟。”凡纠过恶皆例此。若有难改之恶,且勿纠使无所容,或激而遂肆其恶矣,约长副等,须先期阴与之言,使当自首,众共诱掖奖劝之,以兴其善念,姑使书之,使其可改。若不能改,然后纠而书之;又不能改,然后白之官;又不能改,同约之人执送之官,明正其罪;势不能执,戮力协谋官府请兵灭之。
一: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与之裁处区画,必当于理、济于事而后已。不得坐视推讬,陷人于恶,罪坐约长、约正诸人。
一:寄庄人户,多于纳粮当差之时躲回原籍,往往负累同甲。今后约长等劝令及期完纳应承,如蹈前弊,告官惩治,削去寄庄。
一:本地大户,异境客商,放债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或有贫难不能偿者,亦宜以理量宽。有等不仁之徒,辄便捉锁磊取,挟写田地,致令穷民无告,去而为之盗。今后有此告,诸约长等与之明白,偿不及数者,劝令宽舍,取已过数者,力与追还。如或恃强不听,率同约之人鸣之官司。
一:亲族乡邻,往往有因小忿,投贼复仇,残害良善,酿成大患。今后一应斗殴不平之事,鸣之约长等公论是非。或约长闻之,即与晓谕解释。敢有仍前妄为者,率诸同约呈官诛殄。
一:军民人等若有阳为良善,阴通贼情,贩买牛马,走传消息,归利一己,殃及万民者,约长等率同约诸人指实,劝戒不悛,呈官究治。
一:吏书、义民、总甲、里老、百长、弓兵、机快人等若揽差下乡,索求赍发者,约长率同呈官追究。
一: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诚不忍言。但今既许其自新,所占田产,已令退还,毋得再怀前仇,致扰地方,约长等常宜晓谕,令各守本分,有不听者,呈官治罪。
一:投招新民,因尔一念之善,贷尔之罪。当痛自克责,改过自新,勤耕勤织,平买平卖,思同良民,无以前日名目,甘心下流,自取灭绝。约长等各宜时时提撕晓谕,如踵前非者,呈官惩治。
一:男女长成,各宜及时嫁娶。往往女家责聘礼不充,男家责嫁妆不丰,遂致愆期。约长等其各省谕诸人,自今其称家之有无,随时婚嫁。
一:父母丧葬,衣衾棺椁,但尽诚孝,称家有无而行。此外或大作佛事,或盛设宴乐,倾家费财,俱于死者无益。约长等其各省谕约内之人,一遵礼制。有仍蹈前非者,即与纠恶簿内书以不孝。
一:当会前一日,知约预于约所洒扫、张具于堂,设告谕牌及香案南向。当会日,同约毕至,约赞鸣鼓三,众皆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听约正读告谕毕。约长合众扬言曰:“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皆曰:“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皆再拜,兴,以次出会所,分东西立,约正读乡约毕,大声曰:“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皆曰:“是。”乃东西交拜,兴,各以次就位,少者各酌酒于长者三行。知约起,设彰善位于堂上,南向置笔砚,陈彰善簿。约赞鸣鼓三,众皆起。约赞唱:“请举善!”众曰:“是在约史。”约史出就彰善位,扬言曰:“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约正遍质于众曰:“如何?”众曰:“约史举甚当!”约正乃揖善者进彰善位,东西立。约史复谓众曰:“某所举止是,请各举所知!”众有所知即举,无则曰:“约史所举是矣!”约长副正皆出就彰善位,约史书簿毕,约长举杯扬言曰:“某能为某善,某能改某过,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为某善,改某过,是能齐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风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约,当取以为法!”遂属于其善者。善者亦酌酒酬约长曰:“此岂足为善,乃劳长者过奖,某诚惶怍,敢不益加砥砺,期无负长者之教。”皆饮毕,再拜谢约长,约长答拜,兴,各就位。知约撤彰善之席,酒复三行,知约起,设纠过位于阶下,北向置笔砚,陈纠过簿。约赞鸣鼓三,众皆起。约赞唱:“请纠过!”众曰:“是在约史。”约史就纠过位,扬言曰:“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约正遍质于众曰:“如何?”众皆曰:“约史必有见。”约正乃揖过者出就纠过位,北向立,约史复遍谓众曰:“某所闻止是,请各言所闻!”众有所闻即言,无则曰:“约史所闻是矣!”于是约长副正皆出纠过位,东西立,约史书簿毕,约长谓过者曰:“虽然,姑无行罚,惟速改!”过者跪请曰:“某敢不服罪!”自起酌酒跪而饮曰:“敢不速改,重为长者忧!”约正、副、史皆曰:“某等不能早劝谕,使子陷于此,亦安得无罪!”皆酌自罚。过者复跪而请曰:“某既知罪,长者又自以为罚,某敢不即就戮,若许其得以自改,则请长者无饮,某之幸也!”趋后酌酒自罚。约正副咸曰:“子能勇于受责如此,是能迁于善也,某等亦可免于罪矣!”乃释爵。过者再拜,约长揖之,兴,各就位,知约撤纠过席。酒复二行,遂饭。饭毕,约赞起,鸣鼓三,唱:“申戒!”众起,约正中堂立,扬言曰:“呜呼!凡我同约之人,明听申戒,人孰无善,亦孰无恶。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为恶若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极而不可赦。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日入于恶矣!有恶而为人所纠,固可愧,苟能悔其恶而自改,将日进于善矣!然则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为善,而今日之恶者,亦岂遂终于恶哉?凡我同约之人,盍共勉之!”众皆曰:“敢不勉。”乃出席,以次东西序立,交拜,兴,遂退。
译文
我向你们百姓发布文件,过去有句俗语说:“蓬草长在麻田里,不用扶持,自然也会挺直。白色的细沙混在黑土中,不用染色也会跟它一起变黑。”民众风俗的好或坏,难道不也是由于长时期积累的习惯而造成的吗?刚刚弃恶从善的百姓,他们过去都曾经抛弃他的宗族,背叛他所在的乡村,到处作恶,这难道仅仅是他们性格与普通人不同,是他们生来注定就要犯罪的吗?这也有我们的一些官员在管理地方时缺乏应有的章程,教导百姓缺乏相应方法的原因。你们的家庭成员在接受家庭教育训导时不及时,使得他们渐渐地染上了一些恶气,缺乏道德的规范,引导他们进行奖励劝勉的措施也没有推行,使得他们之间没有那种和善的关系,又或者愤怒和怨恨交织在一起,奸诈虚伪相互残害,所以这样渐渐地使邪恶的风俗盛行起来了,对于这些我们的政府官员与父老兄弟们都应当承担造成这种状况的责任。
唉!过去的事不能够追补过来,但是以后的事应尽可能进行弥补。所以(我)现在特地制订乡规民约,以协调你们百姓间的关系。从现在起,一切受乡约约束的村民,都必须孝敬你们的父母,尊重你们的兄长,教导你们的子孙,与你们村里的百姓和睦相处,碰上丧事应当相互帮助,遇到困难应当相互接济,对于那些善良的行为要相互勉励,对于那些不良的行为要相互的规劝,停止争吵,不要争斗,讲求信义,和邻里处好关系,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臣民。共同推动纯朴民风习俗的兴盛。
唉!有的人虽然愚蠢到了极点,但经过教导他就变得聪明;有些人虽然聪明,但要批评自己的时候就昏聩了。你们这些父老兄弟们,不要只记住那些弃恶从善的百姓以往的不良行为,而不用善德去教化他们,他们因为有了为善这个念头所以他们就成了善良的人。你们不要自以为是善良的百姓,而不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你们只要有一个念头是坏的,就成了坏人。人的善恶,往往只在于一个念头之间,你们应当仔细地思考我说的话,不要忽视。
一:同一乡约中推举一位年长、有德性、为大家所称道的人为约长,推举两个这样的人为副约长,还要推举四位公平、正直、办事果断的人为约正,推举四位通情达理,明察事务的人为约史,推举四位精明强壮、廉洁干练的人为知约,推举两位熟悉礼仪的人为约赞。添置三本文簿,其中一本登记同一村乡约者的姓名以及他们每天做了些什么事,由知约掌管。剩下的两本,一本用来登记要表彰的善行,一本用来登记要求改正的缺点,由约长掌管。
一:同一乡约中凡是入会的人,都应当交纳三分银钱,交给知约,以解决会议的饮食所需,饮食不能够太奢侈,只要能够消除饥饿与口渴就行了。
一:每月十五是乡约成员集会的日子,如果有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参加会议的,准许先派人向知约报告。无缘无故不参加乡约集会的,将作为一项过失登记下来,还要罚款一两银钱,以作公用。
一:乡约集会之处选在道里居民居住中心平坦的地方,或设在宽大的庙宇里。
一:凡事表彰善良的,所用的文字一定要表现得意思明显而清楚。凡事需要纠正过失的,那么书写时用的文字一定要隐晦婉转,这也是诚实厚道的道理。例如有人对兄长不恭顺,不能直接写不恭顺,但是可以说:“听说某人在事兄敬长的礼仪上还做得很不够,我们听后实在不相信这是事实,暂且把这事登记在这里等以后看是否是真的。”凡属于纠正过失的都用这种方法记述。如果有难以改正的过失,暂且不要纠正他的过失让他无地自容,或者因为气愤就将他的过失大书特书。约长、副约长等,先应当派人背地里跟那人商谈,使他自己能够坦白交待自己的过错,然后大家再一起劝导他,使他头脑中能够产生从善的念头,然后暂且将这些事记录下来,使他能够改恶从善。如果不能改恶从善,然后再把他的各种过错全部记录下来。如果这样他还不能改,然后可将这些情况向官府反映。如果这样他还不能改恶从善,那么同一乡约的百姓则应当将这人押送到官府,当面对他的罪过进行处置。如果迫于形势无法将他押送到官府,那么同一乡约的百姓应当和官府一道齐心协力,请官兵去消灭他。
一:整个乡约的成员,如果遇到危急疑难、难以处理的事情,都需要约长和乡约的全体成员一同商量筹划,商讨的办法务必合情合理,对解决那些问题有帮助,然后才可以结束。乡约成员不能知而不闻不问、推脱责任,把人推向做坏事的境地,如发生这类情况惩处约长、约正等人。
一:寄住在各乡村的外来人口,大多在应当交纳钱粮、听差服役的时候躲回原籍,往往加重村里人的负担。以后约长等人告诉他们,要他们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如果仍象先前一样躲回去,那么应当报告官府,由官府对他们进行处罚,剥夺他们在乡村寄住的资格。
一:当地的富裕人家,或者外来的客商,发放债务、收取债息都应当按常规的习俗办理,不得重复计算。如果相当贫困,不能按时偿还的人,也应当酌情给予宽待。如果这富户、客商中有不仁不义的,动不动就以利滚利的方式收取债息,或者逞人之危掠夺百姓的田地,致使贫穷的人无法去告发他们,从而使贫穷人流落为盗匪。今后如果有这样的事发生,请把这些告诉约长等人,约长等人应当使那些富户、客商明白,对于不能偿还债息的,劝他们对这些人的债、息进行减免。收取的数量如果超过规定的,应当如数退还。如果仍仗着自己有钱有势不听从约长等人告示的,那么约长就应当带领同约的人将他们送交官府法办。
一:亲族邻里间往往有由于一些小的怨恨而有人去投奔盗匪、伺机报仇、残害善良百姓,甚至酿成大的祸患。从今以后一切有关斗殴不公平的事,请告示约长等人,由他们主持正义、判断是非。或者约长听到有关斗殴、不公平等方面的事,应立即耐心地去劝导他们,仔细地做教育说服工作。如果这样还有人敢于去投奔盗匪胡作非为的,那么就带领同一乡约的民众,呈送要求官府派兵剿杀他的报告。
一:官兵百姓等人,如果有在表面上做善良之事,但是背地里与盗匪勾结,买进牛和马,给盗匪提供情报,把各种利益据为己有,而使成千上万的百姓遭受祸害的人,约长等人应当带领同一乡约的群众,具体指明各种规章条例,如果给予劝告之后还顽固不化的,则可以呈送报告给官府,要求给这些人定罪。
一:吏书、义民、总甲、里长、百长、士兵、机快等人,如果有在乡村骚扰,索取钱财,以此发家致富的人,约长可以带领同一乡约的百姓向官府呈送报告,要求追究这些人的责任。
一:各村寨的百姓,先前被现在投降的人所困扰,诚然不忍心再说起,但现在既然允许他们悔过自新,百姓占据的他们的土地财产,已经下令要求退还给他们,不能再将以前的不满怀恨在心,从而扰乱地方,约长等人应当时常告诉他们,让他们安守本分,如果有不听从的,那么就向官府呈送报告给他们定罪。
一:那些接受政府招安改过自新的百姓,因为你们有从善的念头,因此免除了以前的罪行。你们应当更严格地要求自己,改过自新,勤于耕织,公平买卖,时时刻刻想到自己和其他善良的百姓一样,不要因为过去的状况,而自甘堕落,自取灭亡。约长等人应时时提醒告示他们,如果有继续走以前胡作非为老路的,报告官府,以便惩罚他们。
一:男女长大成人,都应当看两家情况适规定娶亲、嫁人。时常有女方抱怨男方给得聘礼不多的,也有男方抱怨女方添置的嫁妆不多的,从而导致嫁娶之事延期。约长等人应当简洁地告诉百姓,从今以后,不应只管聘礼、嫁妆的多少,而应视两家情况适时嫁娶。
一:父母逝世,办理丧事,衣、被、棺木的采购,只要真的尽到自己的孝道,根据家里的经济状况而办理。除此之外,有的大作佛事、有的大摆丧宴奏哀乐,耗尽家产,这对逝世的人都没有一点好处。约长等人应简单地告诉本约内的百姓,只要遵照丧礼的规定办理就可以了。如果仍有在办丧事中过份耗费财物的,就要把这些过失全部登记在簿册上,写明这是不孝的行为或表现。
一:乡约成员要集会的前一天,知约应当事先到约所内将约所打扫干净,在厅堂里摆上各种用具,在南边添设告示牌和香案。等到集会的那天,等到乡约成员都到齐了之后,约赞击三下鼓,各成员都到香案的前面按次序站好,然后再面朝北跪着,听约正读完告示。约长再对各成员说:“从今以后,凡是和我们一起立订乡约的人,只遵循乡约告示,同心同德,大家都汇聚到善的道义中。如果有三心二意,表面上从善行而背地里却去干非法勾当的,神明的天神一定会消灭他。”接着众人都说:“如果有三心二意,表面上行善行,背地里作恶的人,神明的天神一定会消灭他。他们拜了两拜后站起来,再按照次序走出乡约所聚会的地方,分东西两边站立。约正读完乡约后大声说:“凡是参加我们这个乡约的人,都应当遵守乡约。”众人都说:“是的。”于是东西两边的人互拜,站起来后按次序就坐,年少的人酌满酒向年长的人敬酒。知约站起来,在乡约堂上设立表彰善行的牌位,把笔和砚放在牌位的南边,摆好表彰善行的簿册,然后约赞再敲三下鼓,众人听到鼓声后都站起来,约赞唱高声报:“请讲出善行的事例来”,众人都说:“这方面的情况由约史宣布。”于是约史站出来,来到表彰善行的位置上大声说:“某人有某种善行,某人能够纠正过失,请把这事记下来,同约人应以此相互勉励。”约正一个个询问众人说:“怎么样呀?”众人都回答说:“约史列举的那些例子都很恰当。”约正于是请那些行善行表现突出的人到表彰善行牌位的位置,分成东西两边站立,约史再对众人说:“我所列举的只是这些,请大家说出自己知道表现突出的人。”众人中如果有知道的,就会立即说出来,没有则会说:“就是约史所列举的那些了。”约长、副约长、约正都站出来,到表彰善行的牌位处,约史在簿册上登记完毕,约长举杯大声说:“某人能行某项善行,某人能够改正某些过失,这就是修养自身。某人能使同宗族的人行某种善行,某人能够改某些过失,这就是使他的家族统一于善行中。假若人人都能这样,那乡村的风俗哪能不淳厚呢?凡是我们乡约的成员,都应当效法这样的人。”于是就把这行善表现突出的人的情况记录下来,这些受表彰的人也酌满酒,向约长敬酒说:“这些哪足以称为善行?实在烦劳各位长者的夸奖,我等诚惶诚恐,不敢不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希望自己不辜负长者的教诲。”然后都将酒喝完,再次叩拜感谢约长,约长答谢,然后再起身,各自返回原位。知约将表彰善行的酒席撤去,再敬三杯酒,知约起身把应接当批评指正的牌位设在台阶下,朝北放好笔、砚,摆好批评改正缺点的簿册。接着约赞击三下鼓,众人都纷纷站起来,约赞要求将出需要纠正错误的事例来,众人都说:“这方面的情况由约史宣布。”约史来到纠正过失的牌位处,大声说:“听说某人有某些过失,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只是暂时将这些事登记下来,用以看他以后行为,怎么样?”约正一个个地询问众人“到底怎么样啊?”众人都说:“约史说的一定是有根据的。”约正于是把那些需要改正过失的人带出来,站到纠正的牌位处,面朝北,约史再对众人说:“我所听到的只是这些,请大家说说你们听到的情况。”众人中如果有听到的,就会马上补充,没有听过的,则会说:“就是约史听到的那些了。”于是约长、副约长、约正都来到纠正过失的牌位处,分东西站立,约史把这些事情一记录好后,约长对犯了过错的人说:“虽然你们犯了一些过失,但暂且不进行处罚,只是希望你们尽快改正。犯了过失的人跪着请求说:“我哪敢不认罪呢!”然后自己站起来倒满酒,跪着对众人说:“我哪敢不尽快纠正自己的过失,使年长的人再为我们担忧呢?”约正、副约正、约史都说:“我们不能及时地劝戒你,使你落到这样的地步,也不能说是没有过失。”于是他们也倒酒、喝完,作为对自己的处罚。有过失的那些人再跪下对众人说:“我已经知道自己错了,而年长者又把我们的过失看成是自己的过失并进行自罚,我哪敢不立即接受处罚。如果允许我改正自己的过失,请年长者不要因自罚而喝酒,这就是一大幸事了。”于是他向后退了退,自己罚自己的酒。约正、副约正都对他们讲:“你能勇敢承认自己的过失,并诚心诚地进行自我处罚,这就表明你能够向善的方面转化了,如果这样,那么我们也可以免于自责了。”于是约正、副约正等人放下手中的酒杯,犯了过失的人向他们拜了两拜,约长回了礼。犯过失的人站了起来,各自回到自己的位次上。知约撒下了纠正过失的酒席,再喝了两盅酒,然后再吃饭。吃完饭后,约赞击了三下鼓,高声报:“申明禁戒”,众人听后都站了起来,约正站在约所大堂的中间,大声说:“唉!我们一起订立乡约的人,请认真聆听乡约中的禁戒,哪个人没有好的地方,哪个人没有缺点呢?作了善事虽然人们一时还不知道,但如果好事做得多,天长日久,这些好事也终究是掩饰不了的。做了坏事都不知道去纠正,天长日久,那些过失积累多了,他的罪恶也就终究不可饶恕。现在做了好事而受到别人的称赞,这当然是值得庆贺的事,但因此而骄傲自满,那么他的行为将一天天向恶行靠拢。如果有了过失,被别人指明要求改正时,这固然是令人感到惭愧的事,但是如果能痛悔自己的过失而自己纠正,那么他的行为将一天天向善行靠拢。所以现在有善行的人不可自恃自己有好的德行,而现在有过失的人,难道就永远都终止于过错了吗?凡是和我们一同订立乡约的人,都应该相互勉励。”众人都回答说:“不敢不相互勉励。”于是众人从席位上走出,按东西的次序站好,互相答拜作揖,起身,然后就退下去了。
集评
(一)华建新在《王阳明散文研究》中对《南赣乡约》有如下评述:“《南赣乡约》是从制度层面推动风俗之变。毫无疑问,其指导思想是源于心学的‘知行合一’,发人‘良知’为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以风俗化民,这就是《南赣乡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二)程载国在《王阳明诗文赏读》一书中高度评价了《南赣乡约》的社会影响力。他认为:“《南赣乡约》的颁布和施行,对维护南赣乡村社会的风俗和基层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瑞金县‘近被政教,甄陶稍识,礼度趋正,休风日有渐矣。习欲之交存乎其人也’,大庾县‘俗尚朴淳,事简民怡,为先贤过化之邦,有中州清淑之气’。在王阳明的推行和影响之下,明清两代重视乡约的人越来越多,乡约运动也从南赣地区扩展至全国,为稳定封建统治和政治秩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成为‘推行乡约教化的代表和典范’。”
(三)赵平略在《王阳明名言名篇赏析》一书中说到:“王阳明的乡村治理思想及实践体系以他的心学思想为指导思想,内容主要体现了‘心即理’‘知行合一’及‘致良知’学说,延续和发展了吕、朱以来礼学治国的要旨,是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乡村治理问题的历史延续,由于他把乡里体制、保甲制度同乡约结合起来,构建了一个集政治、军事、教育功能于一体的乡村社区共同体,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农村基层控制体系,在南赣成功开创了新型乡村社区自治模式。因此,可以说他在乡村治理的思想及实践方面也是一位集大成者,《南赣乡约》在历史上与现实中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四)度阴山在《知行合一王阳明3:王阳明家训》中提到:“《南赣乡约》就是王阳明在削平南赣匪患后致良知的产物。《南赣乡约》开宗明义地指出,环境可影响人。当初那些为匪为盗的人都是有良知的,只不过受坏环境影响,良知被遮蔽,所以才干出坏事来。《南赣乡约》的颁布与实施,效果显著。仅一年后,南赣地区的风俗焕然一新,百姓无重赋,家家有田产,城郭乡村,一派天堂景象。”
(五)任健在论文《王阳明基层社会治理思想之特质及其启示》中评论:“综观《南赣乡约》,阳明一方面主张在基层治理中以儒家道德礼仪劝善改过,一方面又采取强制措施对违逆者严加惩治,体现礼法刑政共治的特点,从德与法两个层面浇灭了乡民犯上作乱的意念和行动机缘,对治理民乱和稳定地方社会秩序发挥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