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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传习录

2022-06-28

基本信息

吴志远、李小希 译;(日)三轮执斋 校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10-01

ISBN:9787511268303


书籍介绍

《标注传习录》发端于三轮执斋在京都给筱山侯讲学时,接受其委托校勘《传习录》。于正德元年八月开始着手,标注本文、添加注释,翌年九月三十日完成校勘。王阳明出生于成化八年壬辰九月三十日,执斋的《标注传习录》不可思议地也完成于同一日,干支也正好相同,日本正德二年壬辰九月三十日。

该书是日本阳明学派代表人物三轮执斋三十三年心血之作,也是日本正德二年(1712)冈田群玉堂孤本首现,首本外版的传习录。


作者介绍

三轮执斋(1669—1744)日本京都人,名为希贤。通称善藏。号执斋、躬耕庐。起初追随朱子学中的崎门学——山崎暗斋学派第一人佐藤直方。直方当时以厩桥藩酒井侯的宾师讲学,执斋也在直方的推荐下成为酒井侯的座上宾,后来被拜为师父获得礼遇。

执斋三十岁时读到王阳明的书,对其中的良知说感同身受,后来坚信不疑,遂摒弃朱子学改信王学。直方对此大为恼火,宣告断绝师生情谊,然执斋一生敬重恩师直方的情谊丝毫不曾减少。后来直方原谅了执斋恢复交往,一度传为美谈。

执斋一生的事业里,翻刻《传习录》是最伟大的事情。执斋曾在《答铃木真斋书》中写道:“我三十三年前始读王阳明书,以后信之如神明,今六十岁年,一事无成。然以德为一己追求,有志于求道,三十年来如一日耳。”从此就能真切地看得出三轮执斋一生的伟大志向了。


目  录

  • 上卷

  • 徐爱录

  • 陆澄录

  • 薛侃录

  • 中卷

  • 钱德洪序

  • 答人论学书

  • 答周道通书

  • 答陆原静书

  • 答欧阳崇

  • 答罗整庵少宰书

  • 答聂文蔚

  • 南大吉录

  • 示弟立志说

  • 训蒙大意(附教约)

  • 下卷

  • 陈九川录

  • 黄直录

  • 黄修易录

  • 黄省曾录

  • 钱德洪录

  • 钱德洪序

  • 曾才汉补录

  • 附录

  • 《朱子晚年定论》

  • 《大学》问


书籍试读

徐爱录·徐爱序一

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①’,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②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③者,得之。”

注释

① 朱子《大学章句》曰:“志有定向。”《或问》曰:“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朱子语类》第十四子升问《章句、《或问》语似不同也,朱子曰“只一般”。

② 义外:《孟子·告子上》:“告子曰‘义,外也。非内也。’”

③ “尽夫天理之极”云云,此句出朱子《大学章句》。

译文

徐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认为是说事事物物都有定理的意思,似乎与先生的学说相悖。”

先生说:“在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道义在心之外的看法了。至善是心的本体,只要‘明明德’到了最为精一的地步就是了。然而也从未脱离客观事物。朱子本注的所谓‘穷尽天理的极限而没有分毫私欲’的人,才能达到至善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