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由宋明理学奠基人程颢、程颐所撰。程颢、程颐世称“二程”,均为河南洛阳人,因此《程氏遗书》又称《二程遗书》或《河南程氏遗书》。该版本为宋刻本,由朱熹利用家藏旧本,以类访求,略据所闻,重新编次,于宋乾道四年(1168年)辑成,现仅存第十五卷、第二十二卷(下)及附录。
该著作集中反映了二程的人性论、天理论、本体论、格物致知论等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对王阳明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程氏遗书》卷十五中提到:“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朱熹将此思想进行了继承与发展,王阳明而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
由此可以看出,《程氏遗书》二十五卷、《附录》一卷不仅是一部研究理学的重要著作,还是研究王阳明思想渊源的重要文献典籍。